涪陵区2023年省道及重要连接道灾后整治工程(龙桥至南岸浦及新妙镇大岭村部分)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2023年省道及重要连接道灾后整治工程(龙桥至南岸浦及新妙镇大岭村部分)二期已由******委员会以涪陵发改〔2025〕272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委员会以涪陵交通发(2025)19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军粮供应站至龙头港收费站段、龙桥火车站至龙头港码头段。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军粮供应站至龙头港收费站段、龙桥火车站至龙头港码头段公路灾后整治恢复(路基路面病害处治)。其中:军粮供应站至龙头港收费站段,起点桩号K1221+235,终点桩号K1223+158,全长1.923公里;龙桥火车站至龙头港码头段,起点桩号K1217+000,终点桩号K1219+100,全长2.1公里(含桥梁段 K1217+220~K1218+708)。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涪陵区2023年省道及重要连接道灾后整治工程(龙桥至南岸浦及新妙镇大岭村部分)二期施工图设计、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2.8 政府采购工程
2.8.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要求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fuling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fuling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7-27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7-29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fuling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1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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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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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聂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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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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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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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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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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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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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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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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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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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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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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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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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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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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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