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原料厂二期石灰窑废气治理项目 EPC总承包(XCL-ZTB-2025006/GS(ZB3)******G)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有限公司原料厂二期石灰窑废气治理项目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对石灰窑原料AB除尘系统、二期石灰窑3000除尘系统、石灰窑1000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将三期2#、3#、4#、5#除尘器(参数详见除尘器清单)原除尘器扩容、并将原石灰窑输送皮带机、转运站、石灰石仓库、卸料口、分料机、上料机等设备设施密封改造、对控制及检测系统进行改造。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贰仟贰佰肆拾陆万壹仟肆佰元整(¥22,461,400.00)
要求工期:90日历天,工期从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算至完成所有施工的内容并通过初步验收止(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工程完工3个月后进行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1)石灰窑原料AB除尘系统改造的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通过改造石灰窑原料AB除尘系统,除尘器扩容,以增加除尘器的过滤面积。改造后过滤风速≤0.8m/min,改造后颗粒物排放浓度≦10 mg/m3。并对管网进行改造优化(确保粉尘排放浓度 ≤10mg/Nm3),并给烟囱增设采样孔和检测平台。
(2)二期石灰窑3000除尘系统改造的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通过改造二期石灰窑3000除尘系统,增加除尘器布袋长度,增加除尘器滤袋过滤面积。改造后过滤风速≤0.8m/min,改造后颗粒物排放浓度≦10 mg/m3。并对管网进行改造优化(确保粉尘排放浓度 ≤10mg/Nm3),并给烟囱增设采样孔和检测平台。
(3)石灰窑1000除尘系统改造的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通过改造石灰窑1000除尘系统,除尘器扩容,以增加除尘器的过滤面积。改造后过滤风速≤0.8m/min,改造后颗粒物排放浓度≦10 mg/m3。并对管网进行改造优化(确保粉尘排放浓度 ≤10mg/Nm3),并给烟囱增设采样孔和检测平台。
(4)三期2#、3#、4#、5#除尘器改造的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通过改造三期2#、3#、4#、5#除尘器(参数详见除尘器清单),改造方案把原除尘器扩容,除尘器扩容后,过滤面积加大。过滤风速≤0.8m/min,改造后颗粒物长期稳定排放浓度≦10 mg/m3。
(5)石灰窑输送皮带机、通廊、转运站、石灰石仓库、卸料口、分料机、上料机等设备设施密封改造的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通过将原石灰窑输送皮带机、通廊、转运站、石灰石仓库、卸料口、分料机、上料机等设备设施密封改造,以符合超低排标准,******消防设施、除尘/抑尘设施以满足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环保要求。
(6)二期石灰窑3000除尘器的PLC改造为DCS控制系统改造,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通过对控制及检测系统进行改造,将二期石灰窑3000除尘器的PLC改造为DCS控制系统。
(7)对三期8#石灰窑增加一套CEMS检测系统,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对三期8#石灰窑为正在建设新窑,项目未考虑CEMS检测系统,需在本项目中增加一套CEMS检测系统,以达到超低排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1.2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造师(级别不论)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单位)。
3.2.3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二 级以上(含本级)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专职安全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安全工程类证书,人数不少于 1 人。
3.2.5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个人,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2024年11月份(含1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事务所审计并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不少于1个(含1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800万元。
【注:以上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验收书、对应合同真实有效的发票【发票节选】为准,只提供中标通知书无效;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复印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总金额页,否则视为无效,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经查询还存在其他不良信息,则招标人将根据风险情况取消有效资格。
3.6其他要求:************有限公司《整改期供应商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失信商业伙伴名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广东路109号瀚宇国际大厦1幢写字楼6楼608开标室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兴港镇四号路与七号路交汇处
联系人:招标办、工程部、李工
电话:招标办:******、
李工 :******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三层
联系人:黄天懿 、刘风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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