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街道圆墩村2025年旺公港塭公开流转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06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02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圆墩村圆正线旺公港路段旁旺公港鱼塭 |
装修情况 | 其他(无装修) | 面积/数量 | 18.00亩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坐落在深圳市深汕特******委员会圆墩村民小组所有,权属清晰无争议。)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1年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600元/亩/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水域(用于水产养殖) |
履约条件 | 1.租赁期内,承租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向招租人备案。禁止承租人私自转租、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等,否则承租人后果自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街道、派出所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证件,否则承租人后果自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租人不得在租赁的租赁物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要严格遵守林业管理和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租赁期内,承租人是租赁物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在租赁物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在租赁物内摔倒等给承租人及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用地性质。 6.租赁期间如涉及政府征收或征用需要收回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一个月内自行移交租赁物,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7.承租人有责任保证该渔塭现状。但允许自行实施为满足养殖条件而进行的小改造举措(如:塭底清污、排进水改造等),但不得以改造为借口,危害到村集体及周边其他农户利益,特别不得影响村排水沟日常正常排水。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招租人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服从招租人的监督管理。清污固堤时,招租人有义务在政府规定权利范围内,开具相关证明提供承租人使用,租期到期时承租人有责任恢复该渔塭原貌交还招租人。 ******消防、防保、卫生、防疫、用电、用水等内容的各项负责措施。并协助各级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教育、整顿。承租人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标的所有权者的集体利益,并愿意承担因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 ||
其他补充说明 | 1.交易方式:本项目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深汕管〔2023〕54号)******有限公司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如后续转为协商成交,由出租方委派3名协商小组成员参与本项目协商成交。 2.交付标准:按现状交付。 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付。 4.是否允许转租、分租:否。 5.租金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年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银行账户。租赁期满,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且承租方保证清场后,剩余押金由出租方退还承租人;承租人租期未满6个月解除合同的,不予退还。 ******委员会圆墩村民小组所有。 8.资产瑕疵: (1)该渔塭涉及的其中两处斗门,因历史遗留用问题,不包含在本次招租的范围内,若承租人使用该处斗门,需与斗门建造者自行沟通使用费用。 (2)由承租人牵头并配合周边利益相关农户自行管理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斗门设施,养殖过程中如遇台风,水涝等等天灾和其他一切不可控因素(或非招租人自主意识形态行为所至后果),造成产业损失或养殖设施堤坝等损坏,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招租人无关。 9.交易保证金:0元。 10.报价要求:不得低于租赁底价。 12.异议提出及处理: (1)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2)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实施机构咨询或反馈。 13.注意事项: (1)圆墩村旺公港塭所在土地、塘坝、水体的所有权,归圆墩村集体所有与本次承租方无关。承租方只享有该塭租赁期间内,合同规定的养殖经营权; (2)该塭后续承租方所投入的永久性基建及经营设施,租期到期后归村集体所有。可搬移的临时设施,由承租方搬离; (3)后续承租方经营期间,有责任保证该塭地表现状不变,土地性质不变,鱼塘养殖功能不变,(但不限于塘坝修缮、塭底清污、排进水口改造等满足养殖经营条件方面的小举措)。租期到期后,承租方有责任恢复原貌交还出租方; (4)如遇国家征用或村集体规划建设,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对于租赁未到期或所养殖未到收成期的,从政府公布征地开发公告开始计,村集体可免予三个月租金,作为养殖户收成和搬移时间,三个月满,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搬离。村集体不负责征地或开发所导致承租方经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其他额外赔偿。但本轮所剩承租期的剩余时间,由村集体按月份租金折算归还承包方; (5)该塭本次出租后,由出租方出资伍仟元,配合承租方修缮堤坝。修缮事项由承租方主张,修缮工程由出租方验收,修缮工程合同由出租方负责签订,工程款超额部分由承租方支付。 (6)本租期内,如遇台风水涝等不可抗力因素,村集体不负责承租方一切经营损失,由承租方单方负责。租期内,如遇台风水涝等不可抗力因素,对该塭堤坝造成再次破坏,村集体不负责二次修缮,修缮事项由承租方单方负责。 (7)本项目按《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成交优先,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成交优先。 ******委员会圆墩村******委员会圆墩村民小组、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圆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签订合同。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10000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如后续转为协商成交,由出租方委派3名协商小组成员参与本项目协商成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取协商的方式进行交易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含个体工商户): (1)承租方为单个具有民事承担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材料:营业执照)。 (2)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网址:******/index.html,需显示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个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材料:身份证件); (2)个人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3)具有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请按照本项目附件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填写信息并按照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扫描件(核原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需显示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核原件); 5.提供具有农业经营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原件) 2.个人在中国执行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 3.提供具有农业经营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本项目采取电子投标,请意向承租方下载本项目公告附件,按上述要求填写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后扫描上传至系统,上述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放在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对应位置即可,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交易实施机构。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02日 23时59分59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汕交易 | 地址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成路怡和楼一栋四楼3号 |
联系人 | 雷工;许工 | 联系方式 | ******;0755-****** |
邮箱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圆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地址 |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圆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交易保证金(详见公告要求是否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 ******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未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登记资格或投标、响应资格,意向方应当提前预留合理的到账时间。 交易保证金账户收款信息: ******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6 ******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分行 ******银行转账 转账备注: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 1.2交易保证金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交易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1.3成交人在交易实施机构确认收到交易服务费后,持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向交易机构申请退还交易保证金,交易实施机构确认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交易实施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1.4由于受让人自身原因存在以下情形的,根据招租公告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实施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撤销报名的或者作出撤销报名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成交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采取欺骗、贿赂、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取得中标(成交)资格的; (七)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合同的; (八)未按中标(成交)公告要求签订相关协议的; (九)未按与交易发起方的合同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十)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 (十一)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二)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交易服务费 ******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2******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并向交易实施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若成交人未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本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银行转账 3.异议提出及处理: 3.1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3.2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实施机构咨询或反馈。 4.意向承租方签约前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租赁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交易实施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6.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7.出租方在招租公告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标的是指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 8.招租公告中已注明该标的产权情况,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产权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若标的物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0.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标的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资产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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