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一、项目概况
******城市管理专业维护项目(跨片区重要节点公园)
2. 项目预算:年预算金额为******.61元/年,三年预算金额为******.83元
3. 项目范围:八方山公园(东、北侧以八方小区围墙为界、南侧以含光路为界、西侧以金星路为界);金星广场(岳麓大道与金星大道交叉口四个角);岳银广场(岳麓大道与银杉路交叉口东北角、西北角);岳银广场地下通道(岳麓大道跨银杉路高架桥下岳银地下通道;岳麓大道湘岳路口西地下通道;岳麓大道湘岳路口东地下通道)。
4.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 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二、项目总体要求
1.负责承接八方山公园、金星广场、岳银广场及地下通道日常维护工作,具体日常维护工作后附详细要求。
2. 人员要求
2.1本项目拟配备保洁人员不低于30人,保洁主管一名负责日常卫生工作开展的管理及督察,包含清扫、除臭、清洗、防四害工作。
2.2本项目拟配******消防巡查工作。
2.3本项目拟配备秩序维护人员不低于20人,秩序主管一名负责项目安保队伍的管理及督察,包含现场秩序维护、日常巡查工作。
2.4项目经理一名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及所以人员管理协调工作安排。
2.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年龄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关于切实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7号)文件精神,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提高环卫合同制职工工资水平,确保环卫工人的月工资收入不低于长沙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环卫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一线环卫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按照劳动法要求购买人员保险。并确保环卫合同制职工劳保福利待遇,按规定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和冬季防寒保暖费,并做好节日慰问工作。
2.7投标人拟投入项目所有团队成员及设备在日常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包括人身意外、病患、劳资)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3. 机械设备要求
3.1投入必要的园林绿化维护设备;
3.2投入安保巡逻电瓶车(4人座)不少于1台。
3.3如有临时任务或应急情况需适量配备相关设备,如清扫车、清洗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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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一 | 八方山公园 |
1 | 铺装地面园路 | 清扫保洁 | ㎡ | 20514.85 | ? |
2 | 公园绿化 | 保洁、养护 | ㎡ | 194432.90 | 含市政设施的维护(小型雨水管道(包括合流Φ<600)4662.95 m,排水设施日常巡查及暴雨处理4662.95 m,雨水检查井77座,污水检查井18座,进水口60座)、立面保洁(异形构造物308.45 ㎡)和垃圾外运处置费(730吨) |
3 | 公共厕所 | 保洁维护 | 座 | 4.00 | ? |
4 | 秩序维护 | 秩序维护员 | 人 | 11.00 | ? |
二 | 金星广场 |
5 | 广场铺装 | 清扫保洁 | ㎡ | 9751.11 | ? |
6 | 广场绿地 | 清扫保洁 | ㎡ | 24325.33 | ? |
7 | 日常维护、养护 | ㎡ | 24325.33 | 含立面保洁费(异形艺术玻璃钢构架1617.23㎡) |
8 | 公共厕所 | 保洁维护 | 座 | 1.00 | ? |
9 | 秩序维护 | 秩序维护员 | 人 | 3.00 | ? |
三 | 岳银广场及地下通道 |
10 | 广场铺装 | 清扫保洁 | ㎡ | 7267.03 | ? |
11 | 广场绿地 | 清扫保洁 | ㎡ | 3338.61 | ? |
12 | 日常养护 | ㎡ | 3338.61 |
13 | 地下通道 | 3027#岳麓大道跨银杉路高架桥地下通道 | ㎡ | 3349.29 | ? |
14 | 3028#岳麓大道湘岳路口西地下通道 | ㎡ | 965.04 |
15 | 3029#岳麓大道湘岳路口东地下通道) | ㎡ | 382.36 |
16 | 电器设备维护 | 项 | 1.00 | ? |
17 | 市政设施 | 小型雨水管道(包括合流Φ<600) | m | 271.8 | 仅包含地下通道内市政设施 |
18 | 大型雨水管道(包括合流Φ≥600) | m | 322.85 |
19 | 排水设施日常巡查及暴雨处理 | m | 594.65 |
20 | 雨水检查井 | 座 | 13.00 |
21 | 进水口 | 座 | 20.00 |
22 | 公共厕所 | 保洁维护 | 座 | 1.00 | ? |
23 | 秩序维护 | 秩序维护员 | 人 | 6.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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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项目范围:八方山公园(东、北侧以八方小区围墙为界、南侧以含光路为界、西侧以金星路为界);金星广场(岳麓大道与金星大道交叉口四个角);岳银广场(岳麓大道与银杉路交叉口东北角、西北角);岳银广场地下通道(岳麓大道跨银杉路高架桥下岳银地下通道;岳麓大道湘岳路口西地下通道;岳麓大道湘岳路口东地下通道)。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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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 环卫保洁:
1.1负责项目红线范围内涵盖的公园(广场)道路、游道、广场铺装地面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1.2负责地下通道的清扫保洁;
1.3负责公共卫生间、果皮桶的保洁和清掏;
1.4负责日常“四害”消杀及防疫消毒;
1.5负责重点区域专项保洁。
2.园林绿化:
2.1负责项目红线范围内涵盖的公园、广场内绿化维护、保洁及园林垃圾清运;
2.2 负责园林绿化的病虫害防治;
2.3 负责园林景观的维护和养护;
2.4 负责绿地的监管:绿地无侵占、无乱树广告牌、无堆积物、无破坏、树木无倾斜、无钉挂、牵扯、拴绳铁丝等现象;广场和公园无乱停车辆、无摆卖、无遛狗;发现未经审批毁绿挖掘施工或破坏景观设施,应及时报告和制止。
2.5 负责应急处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如抗旱保苗、抗洪抢险、铲雪除冰等)。
2.6 重大活动的花卉装饰及园林绿化修剪造型。
3.秩序维护:
3.1 负责公园、广场、地下通道24小时的巡逻值守,维护正常秩序,做好停车管理、防火防盗,以及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3.2 负责劝导和管控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3.3 负责为游客提供指引、咨询、投诉、纠纷处理等服务;
3.4 负责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检查的秩序、安全管理工作;
3.5 负责预防暴雨、冰寒、干旱等自然灾害;
3.6 负责安全、维稳和舆论危机处理;
******消防设备的检查和养护;
3.8 做好园区的防火工作。
4.公共设施维护:
4.1项目红线范围内涵盖的公园(广场)道路、游道、广场铺装地面的维护,包括除日常保洁、维护和基础设施大中修之外的所有设施小修(地砖/石材铺装、栈道、路沿石、景观小品基座、护栏围挡、配电箱、座椅/垃圾桶基座等设施)。
4.2 地下通道电器和设施设备维护,包括除日常保洁维护和基础设施大中修之外的所有设施小修(地面、墙面、顶面、照明灯具、泄水井、积水井、水泵、控制箱等设施)。
4.3. 项目范围内其他未单列费用设施管理维护纳入合同总价,详见维护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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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
五、验收要求
******城市管理市政、园林、环卫维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每月实施考核。
5.2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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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六、结算方式
******委员会行政执法局
6.2 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中标方按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后,由采购人按每月检查考核扣分情况确定每季应支付的费用;新增维护量,按照中标单价,合同到期时一次性结算,新增量由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与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共同核实作为结算依据。
七、其他要求
7.1 本项目以费用包干的方式结算,投标人须自备所有设备(包括环卫保洁所需设备等)和耗材。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含维护费),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7.2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3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随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服务期间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失各自承担。中标人工作期间因维护作业需要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大中修维修费,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进行单独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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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